植物提取物对照品在药品检验使用中常见问题探析 |
发布时间:2015-02-12 信息来源:admin 发布人:admin 点击次数:2926 |
摘要: 总结检验工作中植物提取物对照品使用常见问 题并提出合理建议。 关键词:对照品 植物提取物 检验检测 上禾生物 药品检验是验证药品质量的一个重 要手段,随着仪器分析的广泛使用,越来 越多地使用药品标准物质。在药品检验工 作中常会用对照品作为检查药品质量的特 殊参照物,以它作为确定药品真伪优劣的 对照标准。对照品在药品检验中具有十分 重要的地位。根据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 和国药典》中的定义,系指用于鉴别、检 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药典凡例规 定,对照品(不包括色谱用的内标物质) 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 制备、标定和供应。对照品除另有规定 外,均按干燥品(或无水物)进行计算后 使用。对照品系指用于化学合成药物及中 药有效成分测定的标准物质,包括杂质对 照品,但不包括色谱法中的内标物质。对 照品应附使用说明书,标明批号、用途、 使用方法、贮藏条件和装量等。 1混淆不同检验目的对照品 常用对照品分为鉴别用对照品、检查 用对照品、含量测定用对照品,中药还有 对照药材和中药对照提取物。不同对照品纯度和测定方法不同,使用前首先要看清 是用于什么目的的检验,根据检验目的应 选用不同的对照品,避免混用。一般情况 下,供鉴别、检查用的对照品不能用于含 量测定。 2未认真阅读说明书 化学检验用对照品大多都注明使用前 不需干燥处理,含量按某百分比计。但使 用时要注意供HPLC法测定和供荧光法、 uv法测定的对照品纯度有差别。大多中 药用对照品在使用前均要求在一定条件下 干燥后使用,这样做,个人认为主要是为 了避免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湿度所造成的影 响,若不按要求做,就有可能造成较大的 检验误差。例如:栀子苷、升麻素、银杏 内酯C、马前苷、丹酚酸B、20(S)一原 人参二醇等均要求置五氧化二磷减压干燥 器中干燥12fl~u~后使用,柚皮苷105℃干 燥5小时以上使用等。中药用对照品分装 量多为20~30mg,基本上是两份的取样 量,若取出干燥损耗较大,建议直接用原 瓶干燥,干燥前将外壁清洁干净再打开。 3称量不准确 我们通常常用的天平分度值为0.001g、0.1mg和0.01mg,含量测定都会要 求精密称定对照品配制成 g/ml或mg/ml 浓度的对照溶液,在称量时必须考虑称样 量与天平精度问题。另外,称量时一定要 注意称量环境的温湿度不能太高,并且不 能有气流和振动。称量时最好戴手套,动 作要迅速。天平平时要一直保持通电状态 (24小时),这样既可取得理想的测量结 果,又可延长天平使用寿命。 4对照品的保存和使用 对照品的保存按照使用说明书上标明 的条件即可,多数小瓶装对照品开口后个 人认为可以多次使用,但是要保存好,不 能污染变质。对安瓿瓶充氮密封的不稳定 的对照品,开封后最好一次使用。不建议 将对照品配制成储备溶液,长期储存在冰 箱中,使用前再稀释,或直接配制为对照 溶液储存在冰箱中。 5对照品的有效期 目前我们现用的对照品都未标有效 期,建议大家不要储备太多对照品,要每 年都关注中检所的对照品目录,以免出现 边缘数据时发生误判。 |